返回黑龙江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黑龙江伊春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县级商务 >  正文
伊春市舞毒蛾防治面积已达15万亩
2007-05-24 10:42  文章来源: 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截止到14日不完全统计,我市舞毒蛾防治面积已达15万亩,对幼虫上树的防治地块初步调查,灭虫效果达90%以上。这是记者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了解到的。

  15日,市长许兆君专门听取了市营林局领导对舞毒蛾近期防治情况的汇报,并做了重要指示。

  据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肖华介绍,进入4月下旬以来,随着温度的升高,舞毒蛾卵块陆续孵化出幼虫,根据各林业局监测预报结果显示,平均卵块孵化率达到70%以上,平均株虫口密度达到500—1000条/株幼虫。如果不及时采取防治措施,部分林木的树叶将被吃光,导致常绿针叶树木当年死亡,阔叶树严重影响生长,并引发其他病虫害的发生。

  去年秋季收购舞毒蛾卵块7.5万公斤,大大降低了今年的虫口密度。根据对新青、汤旺河等局调查,近山区卵块减少60—70%。为进一步把舞毒蛾危害降到最低程度,4月13日专门召开了舞毒蛾防治工作会议,安排落实防治任务,并对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,制订下发了《伊春市舞毒蛾监测防治技术方案》。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,积极筹集资金80万元,购买植物源杀虫剂11吨和防治机械160台,于8日前已下发到各林业局,极大缓解了各林业局防治药械不足,促进各林业局的防治积极性。

  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对市政府投资购置的防治设备已调试完毕,随时准备对重灾区进行防治。现在第一阶段毒绳、毒环防治基本结束,第二阶段喷雾防治准备就绪等待时机马上开始。
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黑龙江省商务厅信息化处    联系人:王寅卓 电话:0451-82642637  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吴 燕 电话:010-51651200-600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