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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春市清理整顿警用车辆
2007-05-24 10:42  文章来源: 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21日,记者在市公安局获悉,市公安局决定于5月19日至6月19日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整顿警用车辆专项督察行动。

  据了解,为切实加强对警车和驾驶人的管理,纠正个别民警违规驾驶警车,违反交通管理法规,干扰交通秩序的行为,倡导模范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风尚,树立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,开展了此次专项督察行动。

  专项督察行动成立了专门组织机构,主要对9项内容进行督察:驾驶警车未按照规定着警服;驾驶警车未按规定携带驾驶证、警车行驶证、警官证;将警车外借给不符合警车使用范围的单位和个人;单位和个人私自设计、制作“仿警牌”;社会单位、个人车辆非法安装警灯、警报器或内置警灯、警报器;使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;将警车停放在酒店、娱乐场所门前;非执行紧急警务时使用警灯警报器;驾驶警车随意违章,不服从交警指挥。通过督察进一步加强对警车的管理,保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职务。

  市公安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,举报电话:0458——3609324转6803 电子邮箱:888zhangxin999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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